北市府處罰特權疫苗事件不考量北市府的「共犯」因素嗎?罰鍰處分沒有違法裁量瑕疵嗎? 謝孟羽律師從法律觀點來看北市府處罰特權疫苗事件,文中提到——“北市府對禾馨開罰的時候,如果只有考量「違法施打人數」,而沒把自己也是「共犯」的因素考量進去,那麼北市府針對禾馨所做出的四個「罰鍰處分」,就很有可能被「行政法院」認定有「裁量違法」的情形而被「撤銷」。” 最終如果因為是共犯而被法院認定撤銷,那現在擺出鐵腕執法要罰給民眾看,也只是做做戲左手打右手、打好看給民眾作交代的啦。 Tags: 4 comments 254 likes 11 shares Share this: 吳濬彥 Wu Jun Yen About author [政治經歷] 現職 民進黨宜蘭縣黨部副執行長&發言人/宜蘭市市政顧問 前 民進黨青年部主任 前 民進黨社團部主任 前 民進黨發言人 [社團經歷] 臺左維新 共同發起人&第一屆理事長 民主維新 第一屆理事長 台灣北北新巢協會 第一屆理事長 前 經濟民主連合發言人 前 李登輝基金會教育處專員 吳濬彥,政治工作者。待過工廠勞動也創過許多業,擔任過民進黨青年部主任及發言人。我關心台灣主權,追求社會民主與經濟民主。 26885 followers 25181 likes View all posts